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03-17 阅读:

  为认真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3月2日下午,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管理员共30余人参加培训。

  会前,院长卢浩华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做好档案工作是对历史的负责,医院的奋斗史、发展史必须依靠档案资料记录下来、体现出来、传承下去。各部门要务必抱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持续提高档案管理专业能力,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卢浩华讲话

  据悉,医院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明确各级职责,同时制定了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

  培训会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院办主任曾建娟对医院下发的《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解读,综合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员秦丽萍通报了目前医院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对下一步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职能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今后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以高水平的档案工作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曾建娟 王宇)

责任编辑:李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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