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婴幼儿照护指导与托育机构优育技术新进展研讨班在桂林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3-08-10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提高婴幼儿养育照护参与者的养育照护能力,促进儿童早期发展,8月5日至6日,由广西优生优育协会主办、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协办的广西婴幼儿照护指导与托育机构优育技术新进展研讨班在桂林圆满举行。

自治区20多家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妇产科、儿科、儿童保健、儿童康复、预防保健的医护人员,及教育系统管理人员、各级托育机构养育从业者共200余人参加业务培训会并现场观摩。原国家卫健委妇幼司副巡视员曹彬、广西优生优育协会会长陈荔丽出席会议并指导工作。开班仪式由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马丽主持。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卢浩华讲话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卢浩华在开班会上致辞。他表示,近年来桂林市积极推进国家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在市卫健委指导下,2020年11月桂林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建成。医院充分发挥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中国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的技术优势,通过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专业团队,合力打造“医育结合”示范点,围绕“健康、营养、安全、回应型照护、早期学习机会”五大养育照护核心内容,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截至目前,全市备案的托育园有139家,其中4家为自治区级婴幼儿照护托育园。

广西优生优育协会会长陈荔丽讲话

广西优生优育协会会长陈荔丽在培训班上强调,抓好0-3岁婴幼儿养护照护与托育机构指导培训工作是促进托育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她肯定了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秉承百年老院“护佑生命”的历史底蕴,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坚持“医育结合、幼有所教、幼有所育”等方面做出了成绩,推进了广西优生优育事业发展。

陈荔丽希望本次参训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学以致用,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学习政策、掌握标准,科学筹划、规范有序推进托育机构建设发展;二是要用心服务,紧盯需求、优化流程,在做好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的基础上优化服务项目、打造特色亮点;三是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让周边的群众了解优生优育、0-3岁婴幼儿养育照护的重要性,关注婴幼儿的全面健康发展。

经验分享

本次研讨班采取集中授课、分享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进行。培训邀请了原国家卫健委妇幼司副巡视员曹彬、广西优生优育协会会长陈荔丽、深圳大学儿科学系主任贲晓明、国际生育教育协会讲师傅春颖、北京市学前教育教研员孙然、国家母乳喂养咨询项目高级讲师田英姿,以及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陈平教授、吴西西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认知睡眠中心主任傅燕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儿科主任姚臻,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营养科主任韦少雪,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孙桂丽,桂林市中医医院儿科主任祝丽霞,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马丽、院长助理兼儿童保健部部长韦毅、儿童保健科主任申炎杰、副主任医师熊高洁等国家级、区内外长期从事儿科、儿童健康管理、儿童保健与康复、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专家作专题讲座,围绕WHO婴幼儿养育照护核心策略、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婴幼儿睡眠障碍的早期识别与处置、安全与健康、托育机构规范与管理等内容,以及中医技术在婴幼儿养育中的应用、喂养行为与儿童心理行为的工作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专家授课

原国家卫健委妇幼司副巡视员曹彬、广西优生优育协会会长陈荔丽在培训授课后来到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桂林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进行调研指导,为加强我市儿童健康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参训人员观摩学习了桂林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情况。市妇幼保健院以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儿童口腔科、儿童眼科、中医儿科等科室为核心在东镇路院区建设了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结合凤北路院区的儿科、小儿外科、新生儿科、耳鼻喉科构建完成“儿童大健康医学链”,为广大儿童提供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助力儿童健康成长,受到学员们的好评。

参观桂林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学员们还实地参观了桂林市彤趣童心托育园(桂林市示范托育机构),围绕托育机构设施设置标准、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特色亮点等重点关注内容进行了相互学习和交流。整个培训过程学习氛围浓厚,参训人员态度认真,相互交流踊跃,取得了预期效果。

参观桂林市彤趣同心托育园

责任编辑:董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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