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9〕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落实全区重点问题集中整治改善就医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24〕13号),落实对无偿献血者的关心关爱,2024年9月1日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只需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纸质获奖证书,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并展示的“全国电子献血证”获奖电子证书,在我院就诊时,在收费窗口出示相关凭证,即可享受免交门诊诊察费的优待政策,目前,暂不支持线上办理。
免费人员范围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纸质获奖证书或者“全国电子献血证获奖电子证书(可在个人微信公众号界面查询),证明公民身份信息和获奖信息一致后,可在医院就诊时享受优待政策。
免费内容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在医院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
免费流程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凭《无偿献血荣誉证》和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医院门诊收费窗口,免交门诊诊查费。
“全国电子献血证”获奖电子证书个人微信公众号查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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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政策”个人查询流程和医院核对流程
来源: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