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及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一行5人到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开展妇幼健康工作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现场质控督导。南溪山医院副院长胡长付、医务部副主任刘克勤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迎检。
检查组对医疗机构资质、药品使用管理、病历书写、门诊质量管理、妇幼信息管理、设备管理、超声产前筛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反馈会上,检查组对南溪山医院医院各项工作及规范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场制作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发现的问题一一做了记录并提出了整改要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监督科科长蓝小云指出,要加强医疗质量特别是门诊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做好门诊手术记录等医学文书的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客观书写医疗文书。